刻在碑上的历史,泸州百年前就重视环保了!
在历史的长河中
石刻、石碑有记录人物
事迹的功能
作为历史的载体
它们是中华文明传承的见证
在泸州
也有这样两处地方的石刻、石碑
记录了百年前
地方人民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
以及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淳朴思想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近日,泸县嘉明镇工作人员在禁渔巡查工作中,在嘉明镇石燕村六组双胜堰左干渠崖壁上,发现一处“禁毒鱼虾”石刻。
3月15日,嘉明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原文化干事黄列启组织村民,对石刻清理勘测。
经现场测量,石刻高约2.6米,宽约1.2米,上方从右至左刻有“州主堂示”四个字,正中间从上至下刻有“禁毒鱼虾”四个大字,左边从上至下刻有“光绪辛卯年放生会刊”。
“光绪辛卯年是1891年,距今130年。”嘉明镇原文化中心主任黄列启介绍,石刻不仅历史久远,同时也说明了100多年前,人们便具有了生态环保意识。
据《嘉明镇镇史》一书记载,嘉明镇历史悠久,是泸县的北大门。据史料记载,嘉明镇于明嘉靖18年仲春日(1539年2月1日)设公馆,于清雍正九年(1731年)设巡检司。
“石刻记事,乃中华文明之特有形式,古往今来,石碑无数,大多以歌功颂德为最。九曲河嘉明镇段出现的《州正堂示》,就一地一事一议而见诸石碑刻,流传后世者实不多见。”黄列启说。
初步推断,这幅石刻内容与环境保护相关,对泸州古代的生态环境、生态保护制度和文化研究具有较大价值,不仅反映了嘉明这个地方人丁极为兴旺,九曲河里鱼虾丰富,还体现了当时的地方官员“州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淳朴思想。
在合江尧坝古镇大榕树下,有这样一块石碑,据地方史研究学者董代富介绍,此碑叫做《禁止砍伐他人园林树木碑》。
丹霞石材、戴有碑帽,碑文包括碑联、横批和正文约有350字,刻立于大清同治五年,距今153年,是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中的生态文化瑰宝。2018年10月29日,他在做赤水河流域田野调查时,新奇地发现了这块石碑,后经调查得知,它是一块合江县政府县令郑樽发出的保护生态环境惩罚不法之徒的告示碑。通过这块石碑记载,也能再次警醒人们,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来源丨综合自川江号 合江新闻
编辑丨王兴权 刘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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